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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蓬莱小学章程(草)

2019年11月06日 08:23:54 访问量:1021

    本章程20191028日经第三届第一次教师代表大会审议,2019113日经学校党支部会议讨论通过,2019116日经校务委员会审定;2019119日经大英县教育和体育局核准备案,自       日起正式生效)

   

大英县蓬莱小学,创立于1906年,清光绪三十二年,蓬莱镇“蓬山书院”停办,学校创立。校名“县立蓬莱场高等小学堂”,先后更名为“蓬溪县蓬莱区立小学”、蓬溪县第九高小”、“蓬溪县立蓬莱镇完全小学”、“蓬溪县蓬莱镇小学校”、“大英县蓬莱镇小学校”、2017年更名为“大英县蓬莱小学”。

学校高扬“办川中名校”的奋斗目标,建校百年来向中学输送无数优秀学子,在德育建设、课程改革、科技、艺体教育等方面特色的显著,办学成绩斐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的规范管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大英县蓬莱小学;学校地址:大英县书院街76号;邮政编码629300;官方网址:https://px.30edu.com.cn/

第三条学校性质:大英县公办六年制小学,学校对儿童实施初等义务教育。

第二章    办学理念与学校文化

第四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以“践行生活教育,奠基幸福生命”为办学理念,以“培养良好习惯,塑造健全人格,成就最好自己”为育人目标。坚持改革领先,实践现代教育,为每一个孩子的终身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五条:学校以“深化课程改革、抓细常规管理、做实德育活动、彰显科技特色”为工作思路,对应达成育人目标。

学校教师的发展目标为:专注教育、名师引领、形成特色、做教研型、专家型教师。打造一支关爱学生,严谨笃学,淡泊名利,自尊自律,终身学习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做学生幸福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第六条学校校训:博、健、诚、朴。博:人生的目标;健:奋斗的精神;诚,行为的准则;朴:作人的基石。

校风:爱岗敬业、积极向上、团结勤奋、文明诚信;教风:求实求新、求美求精;学风:乐学尊师、奇想勇为。

第七条校徽为圆形设计,橙绿色调。外圈为校名英文及建校年份1906年,内圈“px”校名的英文缩写,造型为一把钥匙和一只小鸟,字母下面一本书,寓意蓬小孩子如小鸟展翅翱翔蓝天,用智慧的钥匙打开知识的大门。

校歌《随梦飞翔》。整曲143字,展现了百年办学积淀的文化、行知思想的办学理念和教学实践。

随梦飞翔

——蓬莱镇中心学校校歌

1=C                                                                                                   吴优 

                                                           廖华 

蓬勃有朝气地

.

         3                  3

1 . 3  5 5 5 │ 5 1 . 3   6 6 6 │ 6 1. 5  6 3 5 2  3 1 │ 6  2 3 │1 —)

5 6 │5 │3  2 3 │1 6 1  1 23 5  5 6 5 6  3 5 │ 2 3  5  55 6

魁山的 魂, 江的 魄, 投入 你的怀抱 我有 无限    获,

 


5 . 32 . 2   2 31  6 .6  2  2  │ 2 2  2 33  5 .│5  5 6 │5 │3  2 3 │1

想已  植入  我的 心田,    开花   果。   小的情, 的爱,

 


.62  2  22 . 2   2 3 │ 5  5 6 │ 5 3 5  5 6 │ 5 .32 . 2  2 1 │62 . 2

沐浴     凤栖    桐已 不再 是传 说, 博健

 


2 12  2  3 6 6  6 3  5 │5

诚朴 我的   活。

.

.

.

.

.

 


1. 1 │ 2  6 │ 1 │1 3  5  65  6  1  2 │ 3 │ 3 │ 6 . 6 │ 6  3 │

   百年                 你的             

 


2 │2. 12 2  2 3 │ 6  3 │ 5 │5 6 . 1  2 2 0 2 1   2 3  │ 5 5  0 │1 .2

     我们永恒        迎着  朝阳  我们 蹒跚  走来 乘风

.

.

 


                                                            

3 30 4 3  4 5  │6 5  0 │5 5  5 5 56 5  0 │5 5   5556 5  0 │ 6  6  5 2 2

扬帆 我们 遨游  大海。 放飞 我们的理想 放飞我们的希望 随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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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束句 渐慢

2  6 │ 1 │ 1 —:6  6  5 2  2  2  3 │ 1

               随梦     翔!

 

教学楼名学思楼:学思学段(一二年级)教育教学重点:培养习惯,呵护孩子兴趣。行知楼:行知学段(三四年级)教育教学重点:培养能力,注重知识与实践相结合,即知行合一。致远楼:志远学段(五六年级)教育教学重点:激励志趣,培养理想及抱负,即志存高远。

校刊为《栖凤苑》。学校设置校园文化景观,体现蓬小悠久历史文化。

第八条学校按照依法治校、规范办学的要求,定期制定3-5年发展规划,并形成和健全评价机制,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各职能部门在校长的领导下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及部门的工作情况制定学期工作计划并负责计划的落实。

第三章  学校治理机构与运行机制

第九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主持学校全面工作。中共大英县蓬莱小学总支部委员会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教职工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按照本章程自主管理学校。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分管教育教学、行政等具体工作。

第十条校长依法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不断创新办学,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二)组织制定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和评价;

(三)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和指示;

(四)领导学校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完善岗位设置,维护学校秩序;

(五)负责学校日常事务管理,主持校务会议审议重大事项并做出决策;

(六)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大力推进素质教育;

(七)负责教职工队伍建设,促进教职工全面发展;

(八)负责学校财务、基建及重要设施设备购置的审批;

(九)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十)组织协调学校与政府、社区、家庭等方面的关系,为学校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十一条学校党组织是学校的领导核心,统一领导学校工作,集体研究决策重大事项。

学校党组织的主要职责: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引导监督学校依法治校,规范管理。

(二)参与讨论决定学校发展规划,重要改革等重大事项,以及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

(三)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参与讨论决定人才工作政策措施,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奖惩,教职工聘用考评、评职、晋级等提出意见。

(四)坚持立德树人,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

(五)完善学校党组织设置和工作机制,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六)领导工会、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和教职工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学校依靠中国共产党学校基层组织,充分发挥工会、少先队组织的作用。

中国共产党大英蓬莱小学总支委员会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保证、监督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执行。学校少先队开展适合少先队员特点的活动,在素质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十二条 学校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进行民主监督。教职工代表大会每35年一届,每学年召开12次会议,其主要任务是:

(一)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审议学校的办学方针,发展规划,学年工作计划,教育教学和管理制度,重大改革方案和措施,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查通过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学校晋职晋级方案、教师年度考核评优方案、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教职工纪律要求,奖惩办法以及其他重要规章制度。

(三)审议决定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四)评议监督学校行政领导,可以提出表扬、批评和奖惩建议。

(五)书记要领导工会,工会要支持校长行使职权,校长要支持工会民主治校。教代会对校长决策有不同意见时应及时同校长交换意见,如意见不能统一,先按校长的决议执行,必要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上级教育工会。

第十三条学校工会是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按照《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开展工作,履行职责。

(一)制定工会工作目标、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选举教代会代表,负责教代会召开,检查和落实大会决议和提案执行情况。

(三)协助学校党支部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师德教育工作。

(四)负责校务公开工作。

(五)负责“送温暖”工作是实施,关心慰问退休教职工。

(六)负责工会工作经费、会费管理。

(七)指导女职工委员会开展工作。

第十四条:学校根据管理职能,设校长办公室、教导处、教科室、政教处、科技艺体办、总务处等职能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分工合作,提升管理效能,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第十五条行政办工作内容

(一)负责学校的信息工作,及时将学校各种教育教学活动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搞好各部门的协调、沟通和信息传递工作,宣传学校的典型人事,树立良好学校形象。

(二)做好会议管理,会前准备、会中记录、会后督促落实,记好大事记。

(三)负责写好学校的工作总结及其他有关材料。

(四)及时解决和安排上级布置的工作。重大问题及时上报。

(五)及时向领导汇报学校新问题、新状况。为领导决策的正确性、可行性提供准确依据。

(六)及时收发处理公文,并整理归档。

第十六条教导处职责

协助校长负责抓好教学、教研、科研工作,组织学科组和教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规定的小学各科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执行学校的教学工作决策,按照教学计划,对教和学两方面进行常规管理,对教学全程进行组织、监督和调控,切实保证教学质量稳步提高。

(一)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课程计划、课程标准和教材,科学地安排好各年级课程表,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不得随意增减课时和调动课表。

(二)制定教学教研工作计划,建立健全教学科研工作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三)认真执行上级教育部门下发的教学文件、意见等。

(四)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开展教研活动,指导教研组、教改实验课题组开展教研活动,提高教研实效。

(五)注意反馈教学工作信息,定期召开教学工作会议,定期举行业务讲座。

(六)按照上级规定做好学生的考勤、奖惩、质量综合评价和学籍管理(招生、编班、转学)工作。

(七)负责“普九”、“普实”等工作的计划、实施、监管和资料的完善、归档工作。

(八)科学地安排作息时间、保证学生在校时间和教师办公时间符合上级规定,搞好教职工的考勤、考核工作。

(九)做好教学“六认真”过程管理,落实教学中的精细化管理。

第十七条教科室职责

(一)负责对全校的教学科研、教学教研、教学质量的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负责学校的教育科研、课题研究工作;

(二)负责制定“科研兴校”战略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科研工作制度;

(三)负责学校科研课题的申报立项,设计课题研究、实施方案、组织实施课题研究方案,整理和收集课题研究资料、研究成果,负责课题研究的阶段总结、结题等工作;

(四)负责学校教科研成果的巩固、运用及推广;

(五)负责对教师进行课题研究培训,培养学习型、科研型的教学骨干。

(六)负责教师专业成长,推动学校全面课改。

(七)负责校本教材开发,大型教研活动安排、组织。

(八)积极组织教师进行业务培训,为教师接受继续教育创造条件,组织教师开展基本功训练和比赛活动。

(九)负责对联盟学校的教学教研工作进行指导。

第十八条政教处工作职责

(一)认真实施《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若干意见》等政策法规,在学生中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利用广播、校园电视台、宣传栏等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品质教育。严格执行每月一次升国旗制度。

(二)贯彻落实《小学生守则》、《中小学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礼仪常规》建立健全德育工作制度,搞好学生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促进良好校风的形成。

(三)建立健全德育工作指挥系统,加强德育教师队伍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对班主任进行培训,提高教书育人的能力。

(四)搞好少先队工作,发挥少先队的德育功能,定期召开少代会,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五)做好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三好学生、优秀班集体、优秀中队的评选工作,搞好流动红旗竞赛活动。

(六)负责制定好学年学期及阶段德育工作计划,写好总结,搞好德育工作资料归档。

(七)做好学校党建工作。

第十九条:科技艺体办工作职责

(一)做好学校科技艺体教育年度计划,建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具有本校特色的学校艺术教育体系,彰显科技艺体教育的办学特色,争创省级艺术特色学校。

(二)健全学校艺术教育的管理措施,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形成较为完备的艺术教育管理运行体系。

(三)参与音、体、美、科学师资队伍建设和学科的常规管理。协助教导处加强对艺体、科学实验课堂教学环节的监管,协助教科室强化教研活动的活动的指导,不断提高艺体、科学教师的业务水平。

(四)协助政教处组织艺体及科学教师、学生参加各级各类艺体及科技比赛。

第二十总务处工作职责

(一)负责学校校舍、经费、财产、设备的供应、保管、维修等工作,为教育教学提供保障服务。

(二)为教育教学提供必要的物质保证,负责学校常用的各种教学设备、办公用品、建校和维修的各种材料、设施的采购工作。

(三)严格执行财经管理制度,加强对学校经费、设备、校舍的管理,努力做到开源节流,增收节支,及时监督检查师生使用物品和爱护公物情况,制定有关制度和后勤工作计划并严格执行,努力改善办学条件,逐步实现教育手段现代化。

(四)定期对校舍电路等进行检修和维护,排除不安全事故隐患。

(五)搞好校园环境建设,制定发展规划,净化、绿化、美化校园,搞好校园文化建设,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六)做好师生饮水、用水用电的管理工作。

(七)征订、购买经国家或国家授权的省级教材审定部门审定的教材和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推荐、且家长同意购买的教辅资料。

(八)定期对学生进行法制、安全、自救等教育,严禁发生违法犯罪现象,防止各类意外事故发生,及时妥善处理学生违纪事件及家长与教师之间的偶发纠纷,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

(九)认真执行卫生工作条例,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工作制度,建好学生健康卡,定期体检。

第二十一条学校建立家长委员会,增进家校沟通,保障学生家长参与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等工作。

第二十二条:学校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学校重大事项应在党政主要负责人酝酿提议、充分调研与征求的基础上,由校长召集并主持会议审议,经集体讨论,由校长作出决定并组织实施。中国共产党大英县蓬莱小学总支部委员会发挥监督和保障作用。

凡属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事项,应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由全体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二十三条:学校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学校实行校务公开,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向社会公开学校相关信息,以适当方式为学生及其家长了解学生的学业质量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

  学校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加强档案资料的建设和管理。各职能部门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二十四条:学校建立健全平安校园制度,制定校园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教育,组织安全演练,加强校舍、交通、消防、饮食卫生、健康、周边环境治安以及教育教学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学生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鼓励学生自愿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依法进行善后处理。

第二十五条:学校接受政府以及教育、登记管理和审计等管理部门的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听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二十六条学校的主要任务是教育教学工作。学校按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课时计划,课程标准进行教育教学工作。在教育教学中,充分发挥学科和活动课的整体功能,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实施素质教育,为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整体素质奠定基础。

第二十七条学校贯彻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三级管理体制,认真执行和地方规定的课程计划,积极开发校本课程,强化课程统整,实施课程精品化,形成学校特色课程体系。

学校按照课程设置标准实施教育教学,确保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学校充分发挥学科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的整体功能,落实图书室和实验室的开放计划,尊重人的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技术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有特长,为学生的终身可持续发展奠基。

第二十八条不断深化课程改革,坚持课前预习、课中小组合作的课堂,加强教研组、备课组内备课研讨活动,提升教学理念,营造良好的课堂学习气氛,促进师生互动、生生互动,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体现民主、平等、和谐和自由、合作、探究等课程改革理念。

第二十九条学校严格执行有关学校有关学校体育工作的法规规章,通过日常体育教学及各种体育活动增强全体学生的身体素质,使每个学生掌握1-2项用于终身锻炼的体育技能,提高社会适应能力。

学校通过各种途径切实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科学、合理、有序地安排必修课、选课走班和阳光体育课程,每学年举办一次体育运动会,坚持做好大课间操。

面向全体学生积极推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开展形式多样的体育竞赛和体育社团活动并参与市县各类相关比赛。

作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示范学校,学校将落实好训练计划,继续组织开展好每年的校园足球比赛,组织学生参加市县足球比赛。

严格执行执行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学校建立卫生室,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定期体检,预防传染病,常见病及食物中毒,学校完善卫生工作制度,不断改善环境卫生条件,在校园内实施禁烟。

第三十条学校建立心理辅导室,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通过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多种方法把心理健康教育渗透在课堂中,渗透在校园活动中,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规范化、科学化。

第三十一条学校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的法规,建立完整的管理制度。创设音乐、舞蹈、美术专用教室等场所,为学校艺术教育提供保障。通过每周的艺术课程普及艺术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参与艺术类社团的活动,并通过每学年举办学生文化艺术节提升学生的审美能力,不断完善人格。

组织学生参加市县各类展示活动和比赛。组织参加一年一度的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提高学生的科技素养。

第三十二条学校建立教育信息化平台,实现网上教研、网上学习的目标。定期开设信息技术培训课程,不断提高教职工使用信息技术的能力。

制定智慧班级管理制度及考核方案,定期对智慧班级授课教师进行培训,实现智慧“教”与智慧“学”。

第三十三条学校营造民主、自由、科学的研究氛围,构建对话、合作、反思、共享的研修文化,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学校有严格的教科研管理机构与制度,通过青年教师、教研组、学校三个层面的课题研究,以教育科研促进教育、教学改革的推进,促进学校发展。

         第五章 学  生

第三十四条学校招收服务区范围内年满6周岁的儿童免试入学,外地学生按有关规定办理入学手续。

第三十五条学生修业年限6年,修业年限已满且规定课程成绩合格者,发给小学毕业证书。学年末学科不合格者,准许其补考,补考不合格者,从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进行评价。六校取消留级制度。

第三十六条杜绝学生辍学,发现学生未到校,班主任应及时报告学校,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查清原因,作好记录,想方设法使其尽快复学。

第三十七条学生享有以下权利:

(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

(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依法提出申诉获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八条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小学生守则》,遵守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遵守公共秩序和学生行为规范要求;

(二)尊师爱校,团结同学,参加集体活动,促进身心健康,养成良好品行;

(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四)爱护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十九条学校按照省、市有关学籍管理的规定实行学籍管理档案,严格转学、休学、复学等手续程序。

 学校对修完休学年限内规定课程且综合素质、学科学习业绩合格的学生,准予毕业。

第四十条学校对德智体美诸方面均表现突出、在某方面有突出成绩或进步显著的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并记入学生本人档案。

学校对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予以批评教育,并可对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处分。

第四十一条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助学金等形式提供资助。

第四十二学生建立学生会组织,保障学生自主管理和学生合法权益。学生干部一般通过民主选举产生。

学校鼓励学生参与校园民主管理,通过选举、演讲、辩论等方式在校园内学习民主生活方式,培养现代公民素养与健康人格。

第四十三条学校建立健全学生评教、评校制度,支持学生参与班级和学校的民主管理和监督。

第四十四条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合法权益,学校及教职工应当做到:

(一)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充分发展。不得歧视学生。

(二)尊重学生人格。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和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严禁用讽刺、威吓等方式给学生心理造成伤害。

(三)尊重学生隐私。保护学生个人信息,为经学生其监护人同意,不得随意使用,披露学生个人隐私。

(四)不得非法收缴学生财务。为保护学生安全、保障校园秩序,可以对学生危机的相关物品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处理,但应及时与监护人联系。

(五)不得随意处分学生。处分学生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及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听取学生及其监护人的意见。

第四十五条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公开招聘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依法实行学校用人制度。

学校根据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岗位数和岗位任职条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相关规定聘用教职工,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对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和绩效工资制度。

第四十六条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从事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参加教育教学科研、学术交流、加入专业学术团队,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带薪休假;

(五)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管理,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学校重大事项有知情权;对不公正待遇或处分有申述权;

(六)使用学校设备设施、图书音像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

(七)参加进修或其他方式的培训;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十七条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

(二)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学校工作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和岗位职责,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以及文化知识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弘扬爱心与责任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利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践行以生为本理念,终身学习,与时俱进,不断提升育人水平。

第四十八条其他职工按照合同履行岗位职责,学校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

第四十九条学校制定教师专业发展、师训计划、鼓励和支持教师参与学术研究、考察交流和进修培训,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第五十条学校保证教职工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逐步改善教职工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帮助教职工解决遇到的实际困难。

第五十一条学校建立健全班主任选配、聘任、考核、评优等制度,切实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提升敬业精神、教育理念和业务能力。

  教师应当遵照《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履行职责,完成任务,享受相应待遇与权利。

第五十二条学校建立教职工业务档案,每年对教职工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和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聘、转岗、晋级、实施奖惩的依据。

学校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职务评聘、进修深造和评优评先等的首要内容。

第五十三条学校对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表现优异、业绩突出者予以表彰和奖励

学校对违反校纪校规和合同,或在工作中造成失误和不良影响的职工,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批评教育和惩处。

第 七 章  学校资产

第五十四条:学校开办资金人民币410万元。学校具体经费来源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第五十五条学校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学校对侵占校舍、场地、设施等的行为和侵犯学校名称权及无形资产的行为,应积极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依法追究侵权者的责任。对学校财物造成损坏的应当依法赔偿。

第五十六条学校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管理制度,建立账目,落实专人管理,定期清点,及时做好变更、增减手续。

 学校向教职员工和学生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有计划地进行学校基本建设和维护修缮工作,并及时检查、维修、消除安全隐患。

  学校加强对图书室、实验室、科技馆、保管室、创客教室、教室多媒体、计算机房等设施的管理,充分发挥教学设施、仪器设备、体育器材、图书音像资料的使用效益,防止设备实施的闲置和浪费。

第五十七条学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学校财务活动在校长领导下开展,实行民主管理和财务公开。

学校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学校依法向政府部门提出年度预算安排意见,经批准后执行,并接受上级教育行政和标准收费,各项收入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

第五十八条学校依法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建立健全受赠财产的使用制度,加强对受赠财产的管理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八章 学校与家庭、社会

第五十九条学校主动与社会、家庭联系沟通,加强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的育人体系,形成教育合力。

   学校根据教育教学需要,建立德育、科普、法制、社区等各类教育基地,定期组织开展校外教育活动。

第六十条:学校遵循民主、公开、自愿的原则,组织家长选举成立家长委员会。家长委员会在学校的指导下履行参与学下管理、参与教育工作、沟通学校与家庭等职责,做好德育、保障学生安全健康、推动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化解家庭矛盾等工作。

学校建立与家长委员的联席会议制度,通报学校发展规划及其进展、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和帮助。

第六十一条学校依靠家长委员会办好家长学校,制定教学计划,定期开展活动,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

学校建立教师与家长的日常联系机制。教师特别是班主任应密切联系家长,做好家庭访问工作,形成家校教育合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第六十二条学校通过加强内部建设,树立良好的公共形象,在相应的区域内发生积极作用,服务于学习型城市建设。

  学校配合社区开放校内文化设施和体育场地。学校依托社区,开发社区教育资源、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为学生创造服务社区和实践体验的机会。

第六十三条学校依靠社区、派出所共同开展校园及周边地区的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对行为偏差学生的教育,建设平安文明校园。

第六十四条学校开展校际互动合作,不断扩大对外交流,拓展视野,提升办学水平。

第九章 附  则

第六十五条学校建立健全章程统领下的学校规章制度。规章制度的立、改、废均依照民主程序进行。

第六十六条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校务委员会审定,并经大英县教育和体育局核准备案之日起实施。

第六十七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政策执行。如有抵触处,以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为准。

第六十八条本章程的修改需由校务委员会或1/3以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议方可进行,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校务委员会审定,报大英县教育和体育局核准备案后生效。

第六十九条本章程由校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编辑:青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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